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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在《禮記中庸》中說,「知恥近乎勇」。大意是說有羞恥之心就接近勇敢了。一個人有了羞恥之心,才能臨財不貪,臨難不屈;才能謙和退讓,取捨有度。無論是個人修養,還是民族氣節,知恥都是良知的先導。一個人懂得羞恥,才能自省自勉。有羞恥之心的人,才能勇敢的面對自己的錯誤,戰勝自我,這是「勇」的突出表現。

我在退伍前對未來在社會上要從事什麼樣的工作,徬徨難免;而且心裡一直有一個疑問,在部隊工作跟在社會上工作有什麼不一樣?

我們當過職業軍人的,官校畢業任官加上學生時代,少則七八年,多則30幾年。軍旅仕途期間,扣除參謀職歷練,或多或少都歷任過主官職,帶過部屬管過兵。

像我服役20年,只有四年時間是擔任參謀職缺,幾乎都在當主官管。在軍中當主官,管人加上管事,有時很難全身而退,所謂「瓦罐不離井邊破,將軍難免陣前亡」,軍旅生涯中有時也許是代主官受過,當個停損點;再加上早期的一些武德教育的影響,或是自己本身已經是主官而必要時一肩扛起該負的責任,擦擦碰碰地不免都會遭受到一些行政處分,尤其當了高位的時候。

我曾碰到一些高階的長官,有時私下聊天很得意的跟我吹噓,說他從基層小官當到現在這個位子,一支申誡都沒記過,其實逆向思考,這類長官,一是運氣好,二是可能全部責任往下推,由部屬受過,不見得是好長官。

我退伍到民間公司工作快要滿五年了,期間也一直當主管,我在前個物流公司時,有一陣子,一個月內底下的人不是摔板就是出錯貨,搞的是雞飛狗跳,逼的我是每天親自督導上陣,還到客戶公司親自賠不是,新任的副總剛來,自覺應該負起責任。召集幹部開會,從倉管員,課長、到我個人一連三階簽請處分。

結果自簽處份案一公布,全場嘩然。

處份案過了一個副總的手,公布的處分跟原先簽處的全不一樣,處分全部加倍,記小過的變記大過,記申誡的變記小過,其實我個人認為加碼處分本來就是長官的權力,只不過要事先跟簽案子的人知會溝通一下,不然身處在中間簽案子的幹部,對上會覺得不被尊重,對下會覺得失信於部屬。

此事件過了半年,換另外一個部門客服小姐打錯訂單,出錯貨,遭客戶投訴後承諾客戶補貨時間又延誤,整個處理流程荒腔走板,犯錯的小姐,第三天從此就人間蒸發沒來上班了,可見事態有多嚴重,造成客戶很大的損失及不滿。

我就開始冷眼觀察,整個星期幹部會議上,副總沒換人,還是同一個是每天批,每天罵,底下是「嬉笑怒罵由人,好官我自為之」,就是沒有人主動要為此事件負責,氣的副總在跟我抽煙的時候拍桌子說,他們是聽不懂我說的話是不是?

我跟副總說:「你是長官,他們不自簽處分,你可以自己簽他們啊,跟我抱怨有什麼用」;此事就一直僵在那裡,過了三個星期,該部門簽了一個客服小姐「一支申誡」結案了。兩個完全不同的處理方式。

後來離開了這家公司,接觸外界職場的生態,見識也增長了,近來跟一位「職場達人」聊天,聽我說完整個事件,他說在民間公司做事,只有我這種豬頭才會想到簽什麼自請處分,他說在民間公司,如果做錯事絕對不行先承認有錯,要能先躲、再閃;實在避不了就要裝呆、裝笨、裝無事發生。

自請處分表示你承認錯誤,處分不加碼才怪,如果你又是上級的眼中釘,不趁機打壓你,除之而後快才怪。

真的避不了,就由長官自己動手簽處分下來,不然就直接問長官要簽怎樣的處分,趁機討價還價;事後,還可以跟底下人說是長官要簽你處分,不是我的意思。玩兩面手法。

 

 

唉!知恥近乎勇???????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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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湘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