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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在我當兵的那個年代,還沒解嚴,「保密防諜,人人有責」。軍中政戰的監察、保防官科,在軍中可神氣的啦,動不動就來搜搜寢室,翻翻抽屜,再不爽,就找你談談話,做做記錄。想想當時,一個「安寧專案」,軍中連收音機都不能帶進營區好好收聽的年代。

遇到我這種凡是講道理的個性,軍中一路走來,好像跟我也是擦擦碰碰,交手過幾回,搞得好像明明是同一個國旗下的軍中袍澤,有著不共載天的仇恨是的。

74年軍校剛畢業,我畢業前兩個月莫名其妙集合去中正堂宣誓入了國民黨,畢業分發到桃園空軍基地的修補大隊當補給官,那個年代,是標準的大官欺小官,老兵欺新兵的年代。

國民黨當時在軍中的勢力,是老樹盤根,厲害的很。每季還要開國民黨小組會議,我最菜,每次開會都負責要寫小組會議記錄。寫著寫著,黨小組會議記錄簿被我不知怎麼的搞丟了,我依稀記得好像是一本藍色本子,封面有一個「密」字,這一下不得了了,大隊部的監察、保防進場了,又是約談,又是調查有沒有洩密什麼的,還不忘語帶威脅的數落你的罪狀,最後搞到要記我小過。那個時代,可沒什麼申訴制度、人評會什麼的。

其實個人疏失,錯了就錯了,可是真的很看不慣那種LDS嘴臉。我記得是最後問我筆錄的那位保防官,整個過程中問話的那種高姿態、問犯人的口吻真令人受不了,當時我權卑位小,乖乖坐著,一路挨打。最後,筆錄結束,要蓋手印前,那位保防官問我還有什麼話要講?

我只好低著頭,跟他說,我個人對遺失黨小組會議記錄簿很抱歉,等我接到記小過的行政處分人令後,我想回去問我爸爸一件事。

保防官一臉狐疑地問我說,你被記過,干你爸爸什麼事?

我說我想問他,我是中華民國正式任官的軍官,在部隊服役,遺失國民黨的小組會議記錄,為何會收到國家給我的處分令,而不是國民黨區部、或是國民黨區部以上對我個人的處分令。

除非我接到的處分令不是以這個名目記我過。那可能就有問題了,可能是巧立名目,偽造什麼的……………

那位保防官瞪大著眼睛,額頭冒著青筋指著我,你

你爸爸在哪裡上班?

我爸爸也是三十幾年空軍的老前輩,現在退伍了,目前在「聯合報」上班。

就這樣,整個事件就不了了之了.............。

 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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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湘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