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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七月份換了新工作,需要每兩個星期分別新竹,台南南北兩邊跑。

 

熟悉公司的新同事,熟悉業務,熟悉客戶。

 

重新適應新環境及在南部生活中開始想家,想孩子,想老婆情人..........

 

 

今天審視了一下在生活中所欠的債,

 

近期買的四本新書(兄弟無間,棄業日記,最貧窮的哈佛女孩,回家的路,是這樣走的:無國界醫生在葉門)

 

兩期塑膠袋未拆的商業周刊

 

一期拆了沒讀的的天下雜誌,兩期的康健雜誌

 

兩件10月底到期需審完的英文F-16技令的譯稿

 

答應幫酋長同學寫的一篇BLOG網誌.............

 


另外加上下個月11月份其中有11/5,11/12及11/26三個星期六的公司旅遊及家庭日加上要赴約的喜酒及年終同學會。


親愛的上帝,打個商量如何?我個人一天可以有48小時嗎??......................

 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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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湘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