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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業 13天了.......

經過二個星期的心情的沉澱,慢慢地將南科宿舍帶回來的東西整理一下。

我這次會從前公司離職,除了離家遠跟我當初講好的工作地點不一樣外,其實,內心中還有一個「不能說的秘密」。

我自軍中退伍以後到民間公司甚至於外商公司上班,我會留下來絕不是公司給的薪水多不多,公司福利優不憂此等問題。我所面對的「人」是一個我決定去留的絕大因素。

 

其實職場上的就職與離職,當成平常心即可,我以前管理時公司的人來來去去,就跟當兵時的新兵報到及退伍一樣,我都抱著尊重每一個人的心態,不管他的階級是高還是低。他在公司的位子是高階經營者,還是掃地的阿姨。

 

我最討厭的是不尊重部屬及不信任的部屬的長官,即使給我再多錢也一樣。

 

不過我還是抱著君子絕交,口不出惡言的離開公司。說來好笑,從我提出離職到真正離開公司,負責管事的人連面都沒見到。

 

 

 

近日讀了洪蘭教授507期天下雜誌專欄「爭氣,就不怕當台勞」中所記載,不論打工或就業,都得遵循一個工作原則,就是蒙格(Charles Munger)說的:

 

一、不兜售你自己不會買的東西。

 

二、不為你不敬佩的人工作。

 

三、只跟你喜歡的人共事。

 

 

 

突然間了悟於心,笑 了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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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湘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